在網上炫富而名噪一時的郭美美涉嫌賭球被行政拘留案有了最新進展:她因涉嫌賭博、從事性交易、發佈虛假信息等犯罪行為,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她的“乾爹”王某是深圳本地一位46歲的商人,實為郭美美的性交易對象,因涉嫌刑事犯罪,於7月26日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4日中國新聞網)
  郭美美的借用“紅會事件”第一次出名之後,只要有關於郭美美的信息,不管是她復出、炫富、拍電影和2.6個億的賭債傳聞,網絡上的門戶網站都會爭先恐後地報道,甚至會將其置頂。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郭美美成為新聞主角的次數與被輿論罵的程度成正比,可奇怪的是,她的知名度也隨即節節攀升。
  郭美美的走紅,成了一個新的網絡營銷的案例,也成為很多人研究的典型個案。有傳統媒體就提出這樣一種觀點,“郭美美”式的人走紅,罪魁禍首還是在於輿論助推了她的知名度。看似輿論是直接原因,可是將所有的罪責加在輿論的頭上,這樣的說法未免有失偏頗。
  年輕漂亮的女孩+炫富+乾爹,這幾個元素拼起來,總是能給輿論非常大的想象空間。加上,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是記者,人人都是新聞發言人。遇到類似郭美美、乾露露、鳳姐這樣的“奇葩”,出於“看客”的獵奇心理,人們總免不了看一眼、罵幾句,實則是很多人宣泄的一種方式。於是,就產生了網絡上不乏擁躉的景象。
  可是,不少門戶網站,卻為了迎合大眾的需求,也加入到“郭美美式”炒作的行列中,將其聲音放大,並對其炒作持續關註,甚至在同一事件中,達到了二次炒作效果。正如從時評人曹林所言:“被這個善於設置議題操縱輿論情緒的女人牽著鼻子走。”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些炒作的門戶網站成為了郭美美炒作的“幫凶”,在無形之中,也向社會大眾特別是年輕人,持續地傳播拜金的聲音,持續地引導不良的價值觀。由此看來,“郭美美”式的成名若歸咎於輿論名下,就不免有些牽強。
  自媒體時代,大眾話語權的擴大,不可避免地帶來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現象。正如楊保軍先生在《新聞精神論》一書中談到媒體責任所言:要追求求實為本的科學精神、正義至上的人文精神、和諧為美的自由精神。各類媒體,對炫富等低俗行為,多一些抵制,“郭美美們”也就少一些市場;對惡俗行為,多一些批判,扭曲的價值觀就能少一些傳播。
  當然,可以肯定的是,一個郭美美進去了,還有很多郭美美依然存在。除了,媒體自律之外,政府部門也不能缺位,在社會正本清源上,對於“郭美美”式的人,倘若是違法了,絕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此,“郭美美們”才能少一點囂張的空間,惡俗的炒作才不至於被跟風。
  文/章正  (原標題:莫把“郭美美”式的成名歸咎於輿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e41leuor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