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 吳佩涵)今年17歲的李珍艷本想打工幫父母分擔點家庭重擔,可是工作了40天后,她沒領到一分錢。
  李珍艷自8月25日至10月5日在阿勒泰路大修廠附近的鑫德基業二手房工作,“面試時,說每個月底薪是2000元,只要能完成任務,就能拿到底薪。”李珍艷說,面試後,她和店方沒有簽任何合同。
  李珍艷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在網站更新信息並完成一定的電話任務量。
  “9月10日,同事都發工資了,但沒給我發。”李珍艷說,她認為是自己還沒有乾滿一個月,便期待著下個月能領到工資。
  一直到10月5日,李珍艷決定辭職,“可是我去要工資,對方說全被扣掉了。我前後幹了40天,其間請了6天假,怎麼會被扣得一分不剩。”李珍艷說。
  李珍艷的媽媽李建榮帶著女兒去找鑫德基業二手房,“店長說我女兒沒有完成任務,而且經常缺勤、曠工,沒辦法發工資。”李建榮說。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李珍艷所在店的謝店長,“她經常曠工,也沒有完成自己的任務量,所以沒有底薪。”謝店長說,“剛來工作的時候,李珍艷表現得還可以,漸漸地,她就開始偷懶,白天工作時睡覺或常常藉故離開店出去玩。”
  “只要勞動者付出勞動就形成勞動關係,底薪不應該包含任務,沒有完成任務是不該影響基礎工資的。如果員工請假,應該扣當天的工資,李珍艷沒有完成任務,公司扣其全部底薪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李珍艷可以向所屬區域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新疆德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昌平說。
  記者聯繫到沙依巴克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表示,李珍艷可以帶著本人身份證件到該大隊投訴,工作人員會進行調查。
  ?  (原標題:烏魯木齊一女孩打工40天工資被扣光 店方稱任務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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