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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新竹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招生簡章-398年度新竹市政府辦理職業訓練計畫綱要一、目 的:為運用地區性社會資源建立職業生涯訓練體系,充分提供國民、失業勞工、 就業能力薄弱者參加各項職業訓練機會,培訓就業或轉業技能,促進國民就 業。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三、受訓對象:設籍新竹市且高中職以上畢業之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負擔家計婦女 失業商務中心者、中高齡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生活扶助戶失業 者、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等特定對象優先錄用。  (因資源有限為避免浪費,對重複參訓者會有較嚴格的篩選)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承訓單位進行甄選為止。五、報名地點及方式:逕洽各承訓單位。六、繳費標準:1.參訓學員須負擔20%訓練費用,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之失業者、參加職業九份民宿工會之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負擔家計婦女失業者、中高齡失業者(年滿45歲至65 歲)、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生活扶助戶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失業者等特定身份,得選擇其中一種身分並檢具證明文件,於報 名時向承訓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2.已報名繳費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費,未於開訓前申辦者,已繳交之 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室內裝潢,一概不予退還。七、訓練班別:此為本府確定開辦之班別,但是否正式開辦將視招生人數而定,各班招生 人數未達者不予開辦。  (時間、地點如有變動,以承訓單位公佈為主)。八、洽詢電話:新竹市政府勞工處 5324900轉26 或 535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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